【标准工作】强制性国家标准《室内固定式健身器材 通用安全要求》讨论会在线召开
9月9日,强制性国家标准《室内固定式健身器材 通用安全要求》讨论会以线下与线上会议相结合的形式顺利召开。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理事长易晓俐、副理事长张培生以及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质量标准部副主任王旭华出席会议,来自相关领域的9位专家和行业内起草单位的代表们参加了会议。协会综合业务部副主任郝鹏主持了讨论会。
易理事长在发言中强调,《室内固定式健身器材 通用安全要求》的制修定对健身器材行业意义重大,是体育器材唯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本次讨论会有来自制造企业、科研机构、检测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资深专家,技术力量强大,要通过充分发表意见和研究讨论,达成共识,更好地完成这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定工作,为健身器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王旭华副主任在会上解读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关于印发《关于同步推进重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与配套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工作方案》的有关文件,例举了强标精简的案例,介绍了工作思路及具体实施方法,他提出在强标精简工作中要将我国实际情况与国际标准要求有机结合并相互匹配。
中国文教体育用品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国家标准技术评审中心高级工程师窦玮表示,制定健身器材安全要求要从物理、化学、环保等方面总体考虑,突破采标框架,制定出参考国际文件、高于国际文件且符合我国国情的强制性标准。
讨论中专家们认为,在保障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独立性的同时,标准范围应覆盖到行业内各通用要求,如将化学、电子等专业要求规范纳入,并做到尽量精简。同时,要尽快对支撑强标框架的9项室内固定式健身器材推荐性国家标准进行修订,以便更有效地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
讨论中专家们认为,在保障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独立性的同时,标准范围应覆盖到行业内各通用要求,如将化学、电子等专业要求规范纳入,并做到尽量精简。同时,要尽快对支撑强标框架的9项室内固定式健身器材推荐性国家标准进行修订,以便更有效地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有:山东汇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佳美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山东英吉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厦门康乐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山东迈宝赫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汇祥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等。
(文/王硕)